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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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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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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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臧文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谈行、季慧玉、尹天文及独立董事陈斌才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费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邵家旭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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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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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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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票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寅炳、李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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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