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机电”)向中国工商银行(4.590, 0.05, 1.10%)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60.640, -0.28, -0.46%)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6,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21日
注册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1B室
法定代表人:徐学明
注册资本:20,1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本公司开发的产品及配件;生产、制造、改造、维修、安装:起重运输机械(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起重运输机械,脱硫环保机械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物校验装置,电厂输煤系统及环保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机电工程及配件等。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华新机电100%的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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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新机电向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6,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具体业务发生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华新机电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补充流动资金、发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华新机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10,5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89.75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96%,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