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讯近日,市节能监察支队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淘汰落后设备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根据通知要求,2016年全市75家重点用能单位需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共计1056台,其中29家工业及交通运输重点用能单位需淘汰519台,46家公共机构及建筑重点用能单位需淘汰537台。
据悉,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使用新型节能设备,提升企业用能水平,不仅有利于提升经济效益,而且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保护大气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市节能监察支队将严格按照程序,在年底结合淘汰任务和企业提交的《淘汰机电设备拆解备案登记表》,对淘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单位及各县(市)区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内容,并作为全市“四不一奖”政策执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