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通知,对京煤集团与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签订的《股权代持意向书》做出如下说明和提示:
京煤集团、京城机电同属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双方同根同源,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本着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共同发展的原则和精神,在内蒙地区协同发展、深化业务合作关系。
2012年9月24日,京煤集团与京城机电就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能源”)30%股权事项签订了《股权代持意向书》。
京东方能源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是能源投资。京东方能源目前主要负责鄂尔多斯市巴彦淖煤矿项目前期勘探和立项文件的准备工作。北京京城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国际)是京城机电下属子公司,2012年10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批复,持有京东方能源30%股权,并派董事、监事各一名。
京煤集团作为北京市唯一一家国有煤炭企业,与京城机电签订《股权代持意向书》,是基于双方在内蒙协同发展过程中,业务相互合作,支持京煤集团主业发展,保证北京国有煤炭企业在转型、转移过程中获取煤炭资源的保障措施,积极为昊华能源培育新的煤炭业务。根据战略安排以及意向书约定,京煤集团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有可能适时回购京城国际持有的京东方能源30%股权。
昊华能源从控股股东京煤集团处获悉:京煤集团虽与京城机电签订了《股权代持意向书》,但未派出董事、监事参与京东方能源的经营管理,也从未将京东方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