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6日,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339号):“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中航工业机电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
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
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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