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11月2日电(王龙博)作为连续多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大型国有企业,重庆机电集团正在向“两大目标”冲刺:即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600亿以上,2020年营业收入800—1000亿,而具体数字背后是一个更大的梦:装备中国,走向世界。
在长期观察重庆国企人士眼中,近年来,重庆机电集团正在以几乎每年一个大事件的速度迈入发展快车道。2008年,出资控股的“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2010年,全资并购英国精密技术集团旗下6家公司全部股权;2011年,全资并购吉林大安晨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进入风电行业;2012年,合资成立重庆直升产业投资公司,开启重庆市通航发展;2014年,整合资源组建军产业集团,启动做大军工产业序幕,同年合资组建“重庆机器人有限公司”,开始涉足工业机器人产业。
对于一家2000年8月由重庆市政府撤销原机械工业管理局、电子工业管理局、冶金工业管理局组建的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来讲,重庆机电集团优化内部产业结构的动作令外界惊叹。而在一系列重组兼并动作背后,其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方面的改革同样引人关注。
例如,在如今的重庆机电集团,“三重一大”规定执行情况是对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考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对于这家拥有131所属企业,涉及高端及智能设备、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装备、基础制造及材料、现代制造服务等5大专业板块的重庆重点国有企业来讲,“三重一大”正在成为防范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国企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有利制度保障。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之下,重庆机电集团及其所属企业面临的外部政策、法律环境在不断变化,经济发展中的风险和危机增多,包括机电集团及所属企业面临许多诸如改革改制、重组并购、投融资、知识产权管理等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
按照重庆机电集团最新确立的321战略和2015-2020产业规划,企业未来将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进军新兴产业等领域有进一步举措。其中,企业股权多元化、企业重组兼并等不可避免。股权多元化、企业重组兼并涉及企业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蔽性的法律风险较高。
2011年9月,机电集团在重庆国企中率先颁发了《“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随后经过2012年和2014年两次修订完善,目前已成为重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三重一大”制度的范本之一。
作为“依法治企”的具体体现,“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庆机电集团决策中发挥的影响日益巨大。
此前,集团所属企业重通集团风电项目在准备上马之初,无论是领导班子还是企业都有很多不同想法,意见无法统一。后来,集团层面实行“三重一大”制度,经过大量调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决策,保证了决策的民主、规范和科学,最终决定上马。现在,重通集团风电项目从无到有,已达到年产值十几亿的规模,利润也逐年上升,成为近几年重庆机电集团经济增量的亮点。
作为拥有36户二级企业,全级次企业达到131户的大型国有企业,重庆机电集团每年均涉及大量投资,自2013年起,机电集团党委决定转变发展理念——从追求发展规模,转移到追求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的决策程序,重庆机电集团对多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进行了控制。
其中,在机电集团旗下机电铸造公司“年产30万吨高精铸件铸造中心建设项目”中,项目原计划投资42.85亿元。在完成第一期(第一个10万吨)建设,投资约15亿后,重庆机电集团根据目前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开拓情况,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目前已决定取消后续投资。通航产业是重庆机电集团近年投资的又一新领域。在通用航空产业集团(原直投公司)直升机项目中,项目原计划投资规模近100亿,经过集团集体决策后决定压缩,调整后投资规模约为40亿,按机电集团所占股比40%,机电集团直升机公司项目上投资规模从40亿减少到16亿。
机电集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的成果有目共睹。以前,集团所属企业在作重大决策时没有统一、严格、科学的规范程序,常常导致决策不科学,出现不利后果又无法追责的情况。但从2011年开始,特别是2013年以来,机电集团以“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制度,对集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机制和操作程序进行了规范,集团一系列重大决策,如新“321”战略、2015-2020年发展规划、实行产业板块整合、成立军工产业集团以及重大投资、项目引进、干部调整等,都遵循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庆机电集团应对瞬息万变、稍纵即逝的经济发展机遇,制定出全面、科学、有效的决策奠定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除在集团层面严格实施“三重一大”制度之外,重庆机电集团还要求所属企业严格按照集团制度规定制定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具体办法及其配套措施,报集团审批后实施。同时,集团还将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考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与经营者年薪挂钩。
据统计,重庆机电集团目前已制订“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40余个,基本构建起科学、规范的制度监管平台,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制度保证。此外,机电集团纪委每年还会对集团及所属企业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及时跟踪。来自机电集团的资料显示,2015年,就集团对所属企业的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均遵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操作比较规范。
如今,在重庆机电集团内部有一项共识,那就是“三重一大”制度已经不仅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是企业源头治腐的重要途径,能够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现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把领导干部的权力置于阳光下操作,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
在采访中,重庆机电集团领导层一致认为,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防范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仅要充分发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聪明才智,更要在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做出决策,才能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决策的失误,确保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作为连续多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重庆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重庆机电集团正通过完善并执行“三重一大”等规章制度,树立“依法治企”的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目前,重庆机电集团已确定进一步突出质量效益型发展的思路,推进实施“321”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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